新來港人士,想帶藥品(如處方藥)入境,需要申報嗎?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需要。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攜帶受管制藥物(如抗生素、鎮靜劑)入境香港,必須持有醫生處方及證明文件,並向海關申報。一般自用非處方藥(如止痛藥)數量合理則無需申報。若攜帶大量或受管制藥物,最高罰款10萬港元及監禁2年。建議攜帶醫生信(英文或中文),列明藥名及劑量,以備查驗。

💡 實用貼士

將藥物連同原裝包裝及說明書一併攜帶,方便辨識。

知識分類

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入境黑名單與禁止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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