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 · 入境黑名單與禁止物品
香港居民,想帶自用藥物(如血壓藥)出境去大陸,有咩注意?
自用藥物出境香港時,內地海關規定個人攜帶藥品總值不得超過人民幣300元,且需有醫生處方。受管制藥物(如安眠藥)需申報,違者可被罰款及監禁。建議攜帶醫生信(中英文),列明藥名、劑量及用途,並保留原裝包裝。若藥物含麻醉成分,需提前向內地藥監局申請許可。查詢:內地海關熱線12360。
💡 實用貼士
將藥物分開少量包裝,避免被誤會為商業用途。
條目資訊
| 所屬分類 | 法律法規 · 入境黑名單與禁止物品 |
|---|---|
| 適合讀者 | 香港居民 |
| 更新日期 | 2026-08-28 |
| 條目編號 | #5980(知識庫共 11563 條) |
| 內容性質 | 香港生活百科 · AI 優化內容 · 官方資料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