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港人士需要為海外寄來的個人物品報關嗎?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需要。新來港人士如以海運或空運寄送個人物品(如傢俬、書籍)到港,須在物品抵達後14天內向香港海關提交「貨物報關單」,並繳付從價稅(一般為貨值的0%至60%不等,視乎類別)。若物品屬自用且價值低於4,000港元,可申請豁免。查詢可致電海關熱線2815 7711。未申報可能被罰款5,000港元。

💡 實用貼士

搬家物品最好附上詳細清單,方便海關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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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海關申報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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