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居民從國外回港,攜帶現金超過多少需要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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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實質收益條例》,任何人入境香港時,如攜帶總值超過12萬港元的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現金、支票、匯票等),必須向海關申報。申報可於紅綠通道的紅通道辦理,或填寫表格交至海關櫃檯。未申報最高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建議提前準備來源證明,如銀行單據。

💡 實用貼士

即使只是過境香港,也須遵守此申報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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