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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從國外回港,攜帶現金超過多少需要
法律法規 · 海關申報須知
香港居民從國外回港,攜帶現金超過多少需要申報?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根據《實質收益條例》,任何人入境香港時,如攜帶總值超過12萬港元的貨幣及不記名可轉讓票據(現金、支票、匯票等),必須向海關申報。申報可於紅綠通道的紅通道辦理,或填寫表格交至海關櫃檯。未申報最高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兩年。建議提前準備來源證明,如銀行單據。
💡 實用貼士
即使只是過境香港,也須遵守此申報規定。
現金申報
12萬港元
不記名票據
香港海關
入境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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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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