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集會期間可以售賣食物或飲品嗎?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根據《食物業規例》,在公眾集會中售賣食物或飲品,須持有食物環境衛生署(熱線:2868 0000)發出的臨時食物製造廠牌照。無牌售賣最高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此外,若售賣酒精飲品,另須領取酒牌。建議主辦單位提前申請,或只提供免費飲用水。

💡 實用貼士

免費派發飲品不需牌照,但需確保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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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示威與集會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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