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年假可以累積到下一年嗎?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根據《僱傭條例》,年假須在受僱滿12個月後的12個月內享用,僱主可安排僱員在該期間內放假。若僱主未能安排,須支付相等於年假日數的工資作為補償。年假一般不可累積超過一年,除非僱主與僱員另有協議。若你未放完年假而離職,僱主須支付未放年假的薪酬。建議與僱主確認公司政策,因部分公司允許累積至兩年。

💡 實用貼士

若公司允許累積,記得在合約中寫明,避免口講無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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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就業創業 · 年假與勞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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