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基本法》第3章,香港居民享有言論、集會、結社、遊行、示威、信仰、出入境等自由,以及選舉權、被選舉權、社會福利等權利。同時須遵守法律、納稅、服從法院判決等義務。非中國籍香港居民亦享有法律保障嘅權利,但唔享有選舉權同被選舉權。權利同自由嘅行使不得違反法律同公共秩序。
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由香港特區政府簽發,持有人為中國公民,可免簽或落地簽前往約170個國家和地區,申請費用為32頁370港元、48頁460港元。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係英國簽發,1997年前出生嘅香港居民可能持有,但中國政府唔承認BNO作為有效旅行證件。2021年起英國推出BNO簽證計劃,但香...
區議會係香港地區層面嘅諮詢組織,負責就地區事務向政府提供意見,並推動社區活動。2023年改革後,區議會由470名議員組成,包括委任、地區委員會界別同地區直選議員,任期4年。新一屆區議會選舉已於2023年12月舉行。區議會唔具備立法或行政權力,主要發揮諮詢同服務功能。
香港公務員隊伍約有17萬人,按《公務員守則》同相關法例管理,強調政治中立、廉潔高效。公務員事務局負責整體政策,各部門自行管理屬下人員。入職須通過招聘考試(如綜合招聘考試)同面試,晉升按表現同年資。2021年起新入職公務員須宣誓效忠特區同擁護《基本法》。
根據《基本法》附件三,目前有14條全國性法律適用於香港,包括《國籍法》、《國旗法》、《國徽法》、《香港國安法》等。呢啲法律須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公布或立法實施。其中《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並列入附件三,同日生效。其他全國性法律唔適用於香港。
2021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完善香港選舉制度嘅決定,主要改變包括:選舉委員會由1200人增至1500人,立法會議席由70席增至90席,並設立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呢啲改變旨在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2021年12月舉行新一屆立法會選舉,2022年5月舉行行政長官選舉。
根據《基本法》,香港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高度自治權。中央負責香港嘅外交、國防、任命行政長官同主要官員、解釋《基本法》、決定進入緊急狀態等。香港則負責本地行政、立法、司法、經濟、社會事務。中央各部門唔得干預香港自治事務,香港亦須維護國家主權同安全。
《基本法》嘅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香港法院在審理案件時可對《基本法》進行解釋,但若涉及中央管理事務或中央與特區關係嘅條款,且判決可能影響案件最終結果,須提請人大常委會解釋。回歸以來,人大常委會曾多次解釋《基本法》,包括1999年居港權問題同2020年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及香港實施安排,香港居民如屬中國血統並出生於中國領土(包括香港),一般自動具有中國公民身份。非中國籍人士可申請加入中國國籍,但須放棄原有國籍,並向入境事務處提交申請,費用為港幣1,200元,審批時間約6至12個月。中國唔承認雙重國籍。
廉政公署(ICAC)於1974年成立,獨立運作,直接向行政長官負責,專責打擊貪污。ICAC分為執行處、防止貪污處同社區關係處,調查對象包括公私營機構。舉報貪污可致電24小時熱線2526 6366,舉報人資料絕對保密。ICAC嘅成功令香港成為全球最廉潔地區之一。
申訴專員公署係獨立機構,負責調查對政府部門同公營機構嘅行政失當投訴。市民可親身、郵寄、傳真或網上提交投訴,地址為香港干諾道中168號,電話2629 0555。投訴須喺事件發生後24個月內提出,公署會決定是否調查。調查結果可能導致部門改善程序或道歉。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成立,負責監察同執行條例,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公署可調查投訴、發出實務守則、推廣教育。市民如認為個人資料被濫用,可向公署投訴,電話2827 2827。公署亦處理資料外洩事故通報,並可對違規者發出執行通知。
香港法律援助署提供民事同刑事法律援助,合資格人士可獲律師代表。申請人須通過經濟審查(收入及資產限額)同案情審查。民事法援經濟限額約為每月收入不超過港幣43,000元(視家庭人數而定)。申請可到位於金鐘道66號嘅法律援助署,電話2537 7677。
《香港國安法》於2020年6月30日生效,針對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四類罪行。最高刑罰為終身監禁。法例規定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由行政長官擔任主席,並設立國安案件指定法官。案件由律政司司長決定是否檢控,部分可移交內地審理。
2021年起,所有新入職公務員須宣誓或簽署聲明,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對特區政府負責。現職公務員亦須簽署聲明。拒絕宣誓或簽署者,可能不獲聘用或終止聘用。截至2023年,已有數百名公務員因拒絕簽署而離職。宣誓內容強調政治中立同廉潔奉公。
行政會議係協助行政長官決策嘅最高諮詢機構,由行政長官主持,成員包括問責官員同非官守議員。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作出重要決策前須徵詢行政會議意見。現屆行政會議有16名非官守議員,由行政長官委任,任期不超過行政長官任期。會議每週舉行,內容保密。
「三司十三局」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嘅主要架構。三司指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同律政司司長,負責統籌政策。十三局包括公務員事務局、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教育局、環境及生態局、醫務衞生局、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勞工及福利局、保安局、商務及經濟發展局、發展局、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房屋局、運輸及物流局。各局由局長領導。
香港電台(RTHK)係香港嘅公營廣播機構,1928年成立,根據《香港電台約章》提供新聞、教育、娛樂節目。RTHK擁有電視、電台及網上平台,以編輯自主為原則。2021年後,RTHK加強播放國家安全同國民教育節目。市民可透過FM/AM頻道、數碼電視或rthk.hk收聽收看。
《基本法》第45條規定,行政長官最終達至由一個有廣泛代表性嘅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後普選產生。2007年人大常委會決定香港可於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但2015年立法會否決政改方案,普選時間表擱置。2021年完善選舉制度後,行政長官繼續由選舉委員會選出,普選目標仍寫喺《基本法》中。
香港居民可透過多種渠道表達意見,包括向區議員或立法會議員反映、參與公眾諮詢(如政府網站嘅諮詢文件)、出席立法會公聽會、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或透過社交媒體發聲。政府政策局通常喺制定政策時進行公眾諮詢,為期約2至3個月。遊行示威須事先通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