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委員會界別是2021年選舉改制後新增的界別,由選舉委員會全體1,500名委員選出40名立法會議員。選舉委員會由五大界別組成,包括工商金融、專業、基層勞工宗教、立法會議員及地區組織代表等。投票採用「全票制」,每名委員可投40票,得票最高的40人當選。此界別旨在確保立法會支持行政主導,被視為改制後佔...
可以,但限制嚴格。根據《基本法》第74條,立法會議員提出私人條例草案,若涉及公共開支、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須事先獲得行政長官書面同意方可提出。不涉及上述範疇的草案則可直接提交。私人草案須經立法會三讀程序通過。由於限制較多,實際成功通過的私人草案數量有限,多數法案由政府提出。議員亦可提出無約束力的議案...
立法會會議通常逢星期三上午11時舉行,其中質詢環節讓議員向政府官員提出口頭及書面質詢。會議公開進行,市民可到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席旁聽,須先到地下接待處登記並出示身份證,通過安檢後入場。公眾席座位有限,先到先得。會議亦透過立法會網站及港台電視32台直播。質詢內容及官員答覆會上載立法會網站供查閱。
立法會綜合大樓位於香港島金鐘立法會道1號,即添馬艦政府總部旁。最近港鐵站為金鐘站A出口,步行約5分鐘;亦可經夏慤道行人天橋前往。大樓於2011年啟用,取代舊立法會大樓(前身最高法院)。大樓內設會議廳、議事廳、圖書館及教育設施。公眾導賞團及旁聽會議均在此進行。附近有添馬公園及政府總部,可一併參觀。
立法會是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負責制定法律、審批公共開支及監察政府,由90名議員組成,經選舉產生。行政會議則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諮詢機構,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官守及非官守成員組成,負責就政策提供意見,不具立法權。立法會公開辯論及表決,行政會議則保密運作。兩者角色不同:立法會是民意代表及立法機構,行政會議是...
立法會共有90名議員,分布如下:選舉委員會界別40席、功能界別30席、地方選區20席。此組成方式自2021年選舉改制後實施,旨在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議員任期4年,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部分功能界別除外)。議員可兼任行政會議成員,但須申報利益。立法會設主席1人,由議員互選產生,另設內務委...
立法會透過多種工具監察政府:一是質詢,議員可在會議上向官員提問;二是辯論,就政策議案進行辯論及表決;三是委員會,如帳目委員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審核政府開支;四是傳召權,可傳召證人及索取文件;五是彈劾程序,可對行政長官提出彈劾。此外,議員可約見官員、實地視察及接受市民申訴。這些機制確保政府施政受民意代表...
投票日須帶備香港身份證正本到所屬投票站投票。投票站一般由上午8時30分開放至晚上10時30分,部分票站時間略有不同。選民會收到投票通知卡,列明票站地址。進入票站後須核對身份,獲發選票後在投票間蓋印,再投入票箱。投票過程保密,不得拍照或攜帶手機進入投票間。點票通常在投票結束後隨即進行,結果於深夜陸續公...
立法會主席負責主持立法會大會、決定議程及維持秩序,由全體議員互選產生,地位最高。內務委員會主席則主持內務委員會會議,負責統籌立法會事務、安排法案及議案優先次序,並在主席缺席時代理主持大會。內務委員會由全體議員組成,主席同樣由議員互選。兩者角色不同:主席對外代表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則協調議會內部運作...
法案委員會由內務委員會決定成立,負責逐條審議法案,成員由議員自願加入。委員會可邀請政府官員、專家及團體代表出席會議發表意見,亦可舉行公聽會。市民及團體可向法案委員會提交書面意見,或申請在公聽會上發言。委員會審議完畢後向內務委員會報告,再交立法會大會恢復二讀及三讀。整個過程公開透明,會議多數公開直播。
立法會議員辦事處主要為市民提供求助及諮詢服務,包括協助處理政府部門問題、房屋、福利、醫療、法律等申訴。全港各區均設有議員辦事處,市民可親身、電話或網上預約。議員亦會定期舉辦街頭諮詢及居民會面。求助個案由議員或其職員跟進,並可代為向政府部門反映。辦事處地址及聯絡方法可在立法會網站或議員個人網頁查閱。
立法會選舉候選人須為年滿21歲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並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20年(部分功能界別除外)。候選人須獲所屬界別或選區的選民提名,並通過資格審查委員會審核,確認符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要求。候選人須申報政治立場及利益,競選開支受選舉事務處監管。提名期通常為選舉前約兩星期,...
立法會綜合大樓設有會議廳、議事廳、教育廊、圖書館、兒童學習室及餐廳等設施。公眾可參加免費導賞團參觀,須在立法會網站預約,導賞團約1小時,介紹議會運作及歷史。地下教育廊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會議舉行時公眾可到公眾席旁聽。大樓內餐廳主要供議員及職員使用,公眾一般不可進入。
立法會選舉投票於晚上10時30分結束後,票站隨即轉為點票站,點票工作通宵進行。地區直選及功能界別結果通常於投票日翌日凌晨陸續公布,選舉委員會界別結果則較早公布。選舉事務處會在各點票站及中央點票站公布結果,市民可透過選舉事務處網站、電視及電台直播追蹤。正式選舉結果由選舉主任確認後刊登憲報。
立法會議員可以加入政黨,香港主要政黨包括民建聯、工聯會、經民聯、自由黨等。議員以政黨身份參選或當選後加入政黨均無法律限制,但須在立法會申報所屬政黨及相關利益。政黨可透過議員在立法會推動政策及監察政府。部分功能界別議員以獨立身份參選。議員若改變政黨 affiliation,須更新利益申報。政黨活動與議...
香港實行普通法制度,與大陸的大陸法系不同。根據《基本法》,香港享有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香港設有終審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及原訟法庭)、區域法院、裁判法院及多個審裁處。法官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任命,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與大陸不同,香港法院可參考...
香港終審法院位於中環炮台里1號(前法國外方傳道會大樓),鄰近皇后大道中與雪廠街交界。可乘港鐵至中環站D1或G出口,步行約5分鐘;或乘巴士、電車至中環街市站。終審法院是香港最高上訴法院,由首席法官及常任法官組成,另設非常任法官。大樓建於1843年,屬法定古蹟。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
香港高等法院位於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可乘港鐵至金鐘站A出口,步行約3分鐘。高等法院分為上訴法庭和原訟法庭,處理嚴重刑事案件、民事訴訟及上訴。公眾可旁聽公開聆訊,無需預約,但需通過安檢。旁聽時須關掉手機、不得拍照、錄音或飲食。大樓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部分案件設陪審...
區域法院和裁判法院是香港兩個不同級別的法院。區域法院處理民事案件涉及金額5萬至100萬港元,以及最高判監7年的刑事案件;裁判法院則處理較輕微案件,判監上限一般為2年及罰款10萬港元。區域法院位於灣仔港灣道12號,裁判法院則分布於東區、九龍城、觀塘、粉嶺、沙田、屯門等多區。兩者均不設陪審團,由法官或裁...
香港有陪審團制度,適用於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的嚴重刑事案件及部分死因研訊。陪審團由7至9名陪審員組成,須一致或大多數裁決。根據《陪審團條例》,年滿21歲至65歲、精神健全、品格良好、熟悉中文或英文的香港居民,並無職業豁免,均可能被納入陪審員名單。司法機構會隨機抽選,收到傳票者必須出席,否則可能被罰款或監...
香港法官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任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須經立法會同意。法官可從香港或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律師或法官中選拔。根據《基本法》,法官只有在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的情況下,才可由行政長官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審議庭建議予以免職。此機制保障司法獨立,避...
香港設有法律援助制度,由法律援助署負責。普通法律援助計劃涵蓋民事及刑事案件,申請人須通過經濟審查(財務資源不超過約42萬港元)及案情審查。刑事案件如涉及謀殺、叛國等,可申請法律援助而無需經濟審查。另設有當值律師服務,為裁判法院被告提供免費法律代表。申請可親臨法律援助署(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25...
香港法院可使用中文或英文審訊,視乎案件性質及法庭安排。高等法院及終審法院較多使用英文,區域法院及裁判法院則中英文皆可。根據《法定語文條例》,中英文均為法定語文。若被告不諳法庭語言,法庭會安排傳譯員,免費提供即時傳譯服務。外籍人士可要求英語審訊,內地人士可要求普通話傳譯。司法機構設有傳譯組,提供多種語...
小額錢債審裁處處理涉及金額不超過7.5萬港元的民事申索,包括債務、服務費、貨款、租務糾紛等。申索人可親臨位於旺角西洋菜南街1號新寶中心3樓的審裁處,或透過司法機構網站提交申請。申請費按申索金額由20至120港元不等。審裁處程序較簡單,雙方通常不可由律師代表,由審裁官主持聆訊,可進行調解。
死因裁判法庭負責調查突然、意外或暴力死亡,以及死因不明個案。裁判官會進行研訊,必要時召集陪審團。常見個案包括工業意外、交通事故、自殺、醫療事故等。法庭位於灣仔港灣道12號區域法院大樓內。研訊目的在於查明死因及死亡情況,而非追究責任。若發現可疑情況,可轉交警方或律政司跟進。研訊一般公開進行。
香港沒有獨立的行政法庭系統,但設有多個審裁處處理行政性質爭議,包括土地審裁處、勞資審裁處、小額錢債審裁處、淫褻物品審裁處等。市民如不滿政府行政決定,可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申請司法覆核,審查決定是否合法、合理及符合程序。司法覆核須在決定作出後3個月內提出,並須取得法庭許可。申請人可自行或委託律師提出。
勞資審裁處處理僱員與僱主之間的僱傭糾紛,包括欠薪、代通知金、年假、遣散費等,申索金額無上限。位於九龍旺角西洋菜南街1號新寶中心10樓。申索人須先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調解,調解不果才可入稟。申請費為50港元。審裁處程序簡便,雙方不可由律師代表,由審裁官主持。一般可在入稟後數週至數月內聆訊。
香港的司法覆核是市民挑戰政府行政決定合法性的法律程序,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理。與大陸行政訴訟不同,香港司法覆核不限於具體行政行為,還可審查政策、法例及公共機構決定,重點在程序公義、合理性及合法性。申請須在決定作出後3個月內提出,並須獲法庭許可。申請人須證明有足夠利害關係。司法覆核不涉及重新裁決,只審...
香港共有7間裁判法院,分布全港:東區裁判法院(西灣河太安街29號)、九龍城裁判法院(九龍城亞皆老街147M號)、觀塘裁判法院(觀塘鯉魚門道10號)、粉嶺裁判法院(粉嶺璧峰路1號)、沙田裁判法院(沙田宜正里1號)、屯門裁判法院(屯門青山公路青山灣段1號)及西九龍裁判法院(長沙灣通州街501號)。裁判法...
可以。根據《基本法》第82條,香港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終審法院設有非常任法官制度,目前有來自英國、澳洲、加拿大等地的海外法官。他們參與終審法院案件審理,但人數不得超過常任法官。海外法官的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作出,並須經立法會同意。此制度體現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