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最高諮詢機構,由行政長官主持,負責就重要政策、立法和行政事宜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根據《基本法》第五十四條,行政長官在作出重要決策、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制定附屬法規或解散立法會前,須徵詢行政會議意見。行政會議每周二上午在政府總部舉行例會,成員包括官守議員(問責局長)及非官守...
行政會議成員分為官守議員和非官守議員兩類,總人數約30人。官守議員包括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及主要問責局長,他們因公職自動成為成員。非官守議員由行政長官委任,現時約有16人,任期不超過行政長官任期。委任毋須立法會批准,但人選通常來自商界、專業界和政界。非官守議員可獲每月約8萬至10萬港元...
不可以。行政會議的會議內容嚴格保密,市民和傳媒均不能旁聽。根據《行政會議保密制》,所有與會者必須遵守保密原則,違者可被追究責任。會議每周二上午在添馬政府總部舉行,會後由行政長官或指定官員向傳媒交代決定。市民如欲了解會議結果,可留意政府新聞公報或下午的記者會。
行政會議是諮詢機構,負責向行政長官提供政策意見,沒有立法權;立法會則是立法機關,負責制定法律、審批公共開支和監察政府。行政會議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立法會議員則經選舉產生。行政會議每周二開會,立法會則按會期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舉行會議。兩者職能不同,但行政長官在提交法案前須先諮詢行政會議。
不一定。根據《基本法》第五十六條,行政長官在作出重要決策前須徵詢行政會議意見,但若行政長官不接納行政會議的意見,須將具體理由記錄在案。這意味行政會議的意見具諮詢性質,最終決定權仍在行政長官。記錄在案的理由不會即時公開,但可作為日後問責依據。此安排體現行政主導原則。
行政會議通常每周二上午在添馬政府總部舉行例會,具體時間為上午9時30分左右。政府總部地址為香港金鐘添美道2號。如遇公眾假期或特殊情況,會議可能改期或取消。會議後行政長官會見傳媒的地點通常在政府總部地下演講廳或新聞發布室。市民可乘港鐵至金鐘站A出口步行約5分鐘到達。
不完全等同。官守議員(如司長、局長)本身是政府官員,因公職成為行政會議成員;非官守議員則不是政府官員,他們來自社會各界,以個人身份獲委任,不領取政府薪金,但可獲津貼。非官守議員不會參與日常行政運作,只就政策提供意見。現時非官守議員約16人,包括商界、專業界及政界人士。
會,但只公布決定,不公布討論過程。行政會議實行集體負責制和保密制,會議內容保密,但重大決定如政策方向、法案提交等會透過政府新聞公報對外公布。行政長官通常在會議後下午會見傳媒,交代會議決定。市民可瀏覽政府新聞網或《香港政府憲報》查閱相關公布。
行政會議成員的任期與行政長官任期一致,即每屆五年。行政長官可隨時委任或免除非官守議員職務。官守議員的任期則與其公職任期掛鈎,如局長離任,其行政會議成員身份亦自動終止。現屆行政長官任期由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非官守議員的委任亦以此為限。
有。行政會議下設多個委員會,負責處理特定政策範疇,例如行政會議政策委員會、行政會議立法委員會等。這些委員會在正式例會前或按需要召開,由行政長官或指定成員主持,就特定議題深入討論後再提交全體會議。委員會的組成和職權由行政長官決定,會議同樣保密。
需要。行政會議成員須遵守《行政會議成員利益申報制度》,在獲委任時及每年申報其個人及配偶的投資、物業、公司董事職位等利益。若討論事項涉及個人利益,成員須申報並在該議題上避席。申報資料會上載至政府網站供公眾查閱。此制度旨在確保決策公正,避免利益衝突。
行政會議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諮詢機構,與中央人民政府沒有直接隸屬關係。根據《基本法》,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權,行政會議就香港內部事務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但涉及國防、外交等中央事權的事務,則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行政長官須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行政會議的意見不影響中央的權力。
行政會議前身為港英時期的行政局,成立於1843年,是殖民地政府的最高諮詢機構。1997年香港回歸後,根據《基本法》改稱行政會議,職能和組成大致延續,但加入問責制元素。回歸後首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於2002年推行問責制,官守議員包括問責局長。行政會議至今仍是香港特區政府核心決策諮詢機構。
可以,但情況罕見。根據《基本法》,行政會議成員可以兼任立法會議員,但須遵守相關規定。回歸初期曾有立法會議員獲委任為行政會議成員,形成「行政立法兩會議員」身份。然而,由於兩會職能不同,且可能產生角色衝突,現時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多數不兼任立法會議員。
一般情況下,行政長官會主持行政會議例會。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是行政會議的主席。如行政長官因公務或休假未能出席,可指定一名成員代為主持。會議須有足夠法定人數才能進行,但具體人數未公開。行政長官缺席時,會議通常只處理非重大事項,重大決策會留待行政長官出席時討論。
行政會議的意見直接影響政策制定,從而影響市民生活。例如最低工資調整、公共交通工具票價、房屋政策、醫療改革等,均須經行政會議討論後才提交立法會或實施。2023年行政會議通過調整綜援金額、2024年討論垃圾徵費等,都與市民息息相關。市民可透過政府新聞公報了解行政會議的決定。
官守議員(問責官員)的薪酬來自其公職薪金,不另領行政會議酬金。非官守議員則可獲每月津貼,現時約為8萬至10萬港元,具體金額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釐定。此外,非官守議員可報銷與職務相關的交通和行政費用。津貼金額會定期檢討,並刊登憲報。
行政會議可召開特別會議處理突發事件。例如2019年社會事件、2020年新冠疫情期間,行政會議曾多次召開特別會議,迅速通過防疫規例和緊急措施。特別會議由行政長官召集,可在短時間內舉行,不受每周二例會限制。會議決定同樣須對外公布,但討論內容保密。
根據《行政會議保密制》,所有與會者須對會議討論內容、意見分歧及文件保密,不得對外披露。保密範圍包括會議議程、討論過程、成員發言及未公布決定。違反保密制者可能被免職或追究法律責任。保密制旨在確保成員坦誠討論,不受外界壓力。會議決定則在公布後不受保密限制。
可以。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可以擁有政黨背景,但須以個人身份獲委任,並在履行職務時以整體利益為依歸。現時行政會議成員中,有來自建制派政黨的人士,也有無政黨背景的專業人士。官守議員則須遵守公務員政治中立原則,不能活躍於政黨活動。
沒有直接關係。行政會議是特區政府最高諮詢機構,區議會則是地區諮詢組織,負責就地區事務向政府提供意見。兩者層級和職能不同,行政會議不會直接處理區議會事務。區議會的事務主要由民政事務總署和相關政策局負責。行政會議的決定可能影響地區政策,但不會直接干預區議會運作。
市民可透過多個渠道查詢行政會議資訊。政府新聞網(www.news.gov.hk)每日發布行政會議決定;《香港政府憲報》刊登委任名單和利益申報;政府總部網頁設有行政會議專頁,載列成員名單和職能簡介。如欲查閱會議文件,可根據《公開資料守則》向政府提出申請,但保密內容不會公開。
不需要。根據《基本法》,行政會議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毋須立法會批准或同意。行政長官可隨時委任或免除成員職務,委任名單會刊登憲報。此安排體現行政主導原則,確保行政長官能有效組建其諮詢團隊。立法會只能透過質詢或辯論間接監察行政會議的運作。
行政會議對香港經濟政策有重大影響。例如最低工資水平、利得稅和薪俸稅調整、公共事業加價、土地供應策略等,均須經行政會議討論後才提交立法會或實施。2023年行政會議通過調整股票印花稅,2024年討論樓市撤辣措施,均直接影響經濟。行政會議的意見往往主導經濟政策方向。
是。根據《基本法》,行政會議成員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官守議員本身是主要官員,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非官守議員亦須符合永久性居民資格。此外,行政會議成員不得擁有外國居留權(部分特殊情況除外)。此規定確保成員對香港有長期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