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制度 · 基本法與一國兩制
香港特別行政區與中央人民政府的關係是怎樣的?
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根據《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負責管理香港的外交事務和防務,任命行政長官和主要官員,並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高度自治權,包括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香港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依法參與國家事務管理。
💡 實用貼士
香港的外交事務由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處理,領事保護可向該公署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