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本法

知識 70 · 歷史事件 8 · 品牌 0 · 地區 0 · 節日 0

📚 相關知識 70

查看全部 70 條 →

📜 歷史事件 8

1985年4月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成立

過渡時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決定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由內地與香港委員共五十九人組成,負責起草《基本法》。委員會下設多個專題小組,並在香港成立基本法諮詢委員會,廣泛收集港人意見。

1985年

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成立

過渡時期

1985年,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成立,由180名香港各界人士組成,負責收集市民對基本法草案的意見。諮詢委員會在起草期間舉辦了大量諮詢活動,對基本法內容的形成發揮了重要作用。

1986年

香港基本法諮詢委員會運作

過渡時期

基本法諮詢委員會正式運作,成員來自社會各界,負責收集和整理港人對《基本法》的意見。諮委會舉辦大量座談會和諮詢活動,出版多份報告,對《基本法》條文的形成發揮重要影響。

1988年4月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公布草案

過渡時期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公布《基本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展開為期數月的諮詢。徵求意見稿涵蓋中央與特區關係、居民權利義務、政治體制、經濟制度等內容,引發香港社會廣泛討論。

1988年

基本法草案諮詢與修訂

過渡時期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根據諮詢意見對草案進行修訂,並公布《基本法》草案諮詢稿。社會各界就政制銜接、駐軍、法律適應等議題踴躍發表意見,諮詢過程反映港人對未來特區制度的高度關注。

1988年

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公布徵求意見稿

過渡時期

1987年,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公布《基本法徵求意見稿》,向香港市民廣泛徵集意見。諮詢期內收到數萬份意見書,涵蓋政制、經濟、法律等多個範疇,體現了起草過程的開放性。

1988年

香港基本法草案第一稿公布

過渡時期

1988年,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公布《基本法草案第一稿》,並展開為期五個月的諮詢。草案涵蓋中央與特區關係、居民權利義務、政制架構等內容,為最終定稿奠定了基礎。

1990年4月

全國人大通過香港基本法

過渡時期

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正式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並同時通過香港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圖案。基本法成為香港回歸後的根本性法律,確立「一國兩制」方針的具體內容。

完整時間線 →
🔍 搜尋「基本法」的全站結果(含歷史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