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遊客在香港拍攝街頭藝人的表演並上載至抖音,會侵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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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會。街頭藝人的表演(如唱歌、魔術)受《版權條例》(第528章)保障,屬「表演」類別。未經表演者同意,錄製並發布至社交媒體,可能侵犯表演者的權利。香港海關可處理刑事侵權個案,但一般民事索償更常見。建議拍攝前先徵求藝人同意,並在發布時標明出處。

💡 實用貼士

禮貌詢問藝人可否拍攝,尊重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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