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機會。街頭藝人的表演(如唱歌、魔術)受《版權條例》(第528章)保障,屬「表演」類別。未經表演者同意,錄製並發布至社交媒體,可能侵犯表演者的權利。香港海關可處理刑事侵權個案,但一般民事索償更常見。建議拍攝前先徵求藝人同意,並在發布時標明出處。
街頭藝人
表演版權
抖音
民事索償
拍攝同意
條目資訊
| 所屬分類 | 法律法規 · 版權與知識產權 |
| 適合讀者 | 大陸遊客 |
| 更新日期 | 2026-08-28 |
| 條目編號 | #5790(知識庫共 11563 條) |
| 內容性質 | 香港生活百科 · AI 優化內容 · 官方資料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