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遊客在香港購買了仿製名牌手錶,在港內使用會被罰嗎?

📖 適合讀者: 大陸遊客 ✍️ 我知香港編輯部 📅 更新於 2026-08-28
會。香港《商品說明條例》(第362章)禁止售賣或管有冒牌貨品,即使自用,海關亦可檢控。根據條例,管有冒牌貨品作商業用途最高罰款50萬港元及監禁5年。旅客在港購買仿製名牌手錶,一經查獲,海關(熱線2545 6182)可提出檢控。建議購買正品或無品牌手錶。

💡 實用貼士

在香港街頭購買「A貨」風險極高,切勿以身試法。

條目資訊

所屬分類法律法規 · 版權與知識產權
適合讀者大陸遊客
更新日期2026-08-28
條目編號#5794(知識庫共 11563 條)
內容性質香港生活百科 · AI 優化內容 · 官方資料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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