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的餐廳播放電視節目(如新聞),需要版權許可嗎?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需要。香港《版權條例》(第528章)規定,公開播放電視節目(包括新聞)屬「公開表演」,須獲版權擁有人授權。香港電視廣播有限公司(TVB,電話:2335 9123)及Now TV(電話:2888 1888)提供商業公開播放牌照,月費約數百港元。未持牌播放可被民事索償,海關亦可介入刑事檢控。

💡 實用貼士

安裝電視前先向供應商查詢商業牌照安排。

知識分類

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版權與知識產權
香港生活百科 · AI 優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