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 · 買樓與物業法
香港買樓的「成交日」是什麼?當天需要做什麼?
成交日是買賣雙方正式轉移物業業權的日子,通常為簽署正式合約後30至60日。當天買方需支付餘款(扣除訂金),賣方交出鑰匙及所有文件。律師會安排「交收」,並在土地註冊處登記轉名。以800萬物業、已付10%訂金計,成交日需支付720萬。建議成交日前一日進行「驗樓」,確認單位狀況。若賣方延遲交樓,可要求賠償。律師會處理所有資金轉賬,確保安全。
💡 實用貼士
成交日當天攜帶身份證及支票簿,以備不時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