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香港沒有立遺囑就去世了,遺產會如何分配?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在香港,若未立遺囑去世,遺產將按《無遺囑者遺產條例》(第73章)分配。配偶可先取得50萬港元及剩餘遺產的一半,其餘由子女均分;若無子女,配偶取得全部遺產;若無配偶及子女,則由父母、兄弟姊妹等依次繼承。申請遺產承辦書需向高等法院遺產承辦處(地址: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電話:2825 4666)提交,費用約數千港元。

💡 實用貼士

即使無遺囑,遺產承辦仍需聘請律師或自行申請,建議諮詢法律專業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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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遺產與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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