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香港
首頁
知識庫
全部資料
檔案庫
品牌庫
資料來源
搜尋
首頁
›
知識庫
›
法律法規
›
香港的遺囑可以口頭形式訂立嗎?
法律法規 · 遺產與繼承
香港的遺囑可以口頭形式訂立嗎?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根據《遺囑條例》(第30章),香港的遺囑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口頭遺囑無效,除非是軍人在服役期間或海員在航海期間訂立的特別遺囑。書面遺囑需由立遺囑人簽名,並有兩名見證人同時在場見證簽名。若違反此規定,遺囑將被視為無效,遺產將按無遺囑繼承規則分配。建議諮詢律師草擬遺囑,費用約1,000-3,000港元。
💡 實用貼士
切勿以口頭方式立遺囑,否則可能導致遺產分配糾紛。
口頭遺囑
無效
遺囑條例
書面
見證人
知識分類
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遺產與繼承
香港生活百科 · AI 優化內容
相關知識
我在香港沒有立遺囑就去世了,遺產會如何分配?
大陸居民在香港有房產,去世後如何辦理繼承?
外國人在香港立遺囑,需要符合什麼法律要求?
我繼承了香港的遺產,需要繳納遺產稅嗎?
香港遺產承辦書的申請流程和所需時間是怎樣的?
我父親在香港去世,留下遺囑但沒有指定執行人,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