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香港
首頁
知識庫
全部資料
檔案庫
品牌庫
資料來源
搜尋
首頁
›
知識庫
›
法律法規
›
我繼承了香港的物業,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法律法規 · 遺產與繼承
我繼承了香港的物業,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繼承香港物業需先取得遺產承辦書或遺產管理書,然後到土地註冊處(地址:香港金鐘道38號,電話:3105 0000)辦理業權轉名登記。需提交遺產承辦書正本、死亡證明及物業契據,並繳付登記費(約數百港元)。若物業有按揭,需通知銀行並辦理轉按或還款。整個過程約2-4個月,建議委託律師處理,費用約5,000-15,000港元。
💡 實用貼士
物業轉名前,先查詢是否有未償還按揭,避免法律糾紛。
物業
繼承
土地註冊處
轉名
律師
知識分類
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遺產與繼承
香港生活百科 · AI 優化內容
相關知識
我在香港沒有立遺囑就去世了,遺產會如何分配?
大陸居民在香港有房產,去世後如何辦理繼承?
外國人在香港立遺囑,需要符合什麼法律要求?
我繼承了香港的遺產,需要繳納遺產稅嗎?
香港遺產承辦書的申請流程和所需時間是怎樣的?
我父親在香港去世,留下遺囑但沒有指定執行人,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