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遺囑條例》,遺囑見證人必須年滿18歲,精神健全,且不能是遺囑的受益人(或其配偶)。見證人需在立遺囑人面前簽名,但無需在遺囑內容上簽名。建議選擇獨立第三方(如律師或朋友)作為見證人,以確保遺囑有效性。若見證人為受益人,該受益人的繼承權將失效。
💡 實用貼士
見證人最好為兩人,且與遺產無利益關係,避免爭議。
遺囑
見證人
要求
受益人
遺囑條例
條目資訊
| 所屬分類 | 法律法規 · 遺產與繼承 |
| 適合讀者 | 香港居民 |
| 更新日期 | 2026-08-28 |
| 條目編號 | #5919(知識庫共 11563 條) |
| 內容性質 | 香港生活百科 · AI 優化內容 · 官方資料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