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從內地帶藥到香港,有什麼限制?需要申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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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自用藥物(如感冒藥、止痛藥)數量合理,毋須申報。但含受管制成分(如抗生素、鎮靜劑、安眠藥)的藥物,必須有醫生處方,並建議帶同證明文件。攜帶危險藥物(如嗎啡、可卡因)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若藥物數量明顯超出自用範圍,海關有權扣查。

💡 實用貼士

出發前可致電香港海關熱線2815 7711查詢最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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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藥物攜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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