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眠藥(如唑吡坦、地西泮)屬《危險藥物條例》管制,必須有醫生處方,且數量不得超過自用30天。入境時需主動向海關申報,並出示處方證明。若無處方或數量過多,最高可被判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建議提前向香港衞生署申請藥物入境許可。
💡 實用貼士
最好將安眠藥原裝藥盒及處方影印本隨身攜帶。
安眠藥
危險藥物
入境申報
醫生處方
香港衞生署
條目資訊
| 所屬分類 | 法律法規 · 藥物攜帶入境 |
| 適合讀者 | 新來港人士 |
| 更新日期 | 2026-08-28 |
| 條目編號 | #6113(知識庫共 11563 條) |
| 內容性質 | 香港生活百科 · AI 優化內容 · 官方資料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