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來港人士可以帶精神科藥物(如抗抑鬱藥)入境嗎?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可以,但必須有醫生處方。精神科藥物(如氟西汀、舍曲林)屬《危險藥物條例》管制,無處方攜帶屬違法,最高可被判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建議帶同英文處方及病歷,並將藥物放在原裝藥盒。數量不得超過自用90天。

💡 實用貼士

提前致電香港衞生署2319 8456確認藥物是否受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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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藥物攜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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