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在香港被解僱,可以獲得什麼賠償?

📖 適合讀者: 大陸遊客
若被解僱,你可獲得:1) 未支付的工資;2) 代通知金(若僱主未給足夠通知期);3) 長期服務金(若連續受僱5年以上);4) 遣散費(若因裁員)。遣散費計算為月薪的2/3 × 年資,上限22,500港元。若僱主無理解僱,你可向勞資審裁處申索。詳情致電勞工處2717 1771。

💡 實用貼士

保留解僱信及所有文件,作為申索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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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就業創業 · 勞工法例與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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