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與制度 · 行政長官職權與產生辦法
香港行政長官是怎樣產生的?
香港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出,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選舉委員會現有1500名委員,來自工商、金融、專業、基層、宗教等界別及立法會議員、港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選人須獲不少於188名委員提名,其中每個界別不少於15名,方可成為候選人。選舉以不記名投票進行,得票超過750票者當選。2022年李家超以1416票當選第六任行政長官,任期五年,由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 實用貼士
選舉委員會名單及選舉結果可於選舉事務處網站 www.reo.gov.hk 查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