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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欠租,業主可以立即趕走租客嗎?
法律法規 · 租務法規與租約
租客欠租,業主可以立即趕走租客嗎?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不可以。業主必須循法律程序收回單位。根據《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租客欠租超過15日,業主可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收回管有權」命令。審裁處會安排聆訊,通常需時2至4個月。期間租客若繳清欠租及訟費,案件可撤銷。業主不得自行斷水斷電或更換門鎖,否則屬刑事罪行。若租客拒絕搬走,業主須申請執達吏執行收樓。
💡 實用貼士
租客欠租時,業主應保留所有通知紀錄,作為法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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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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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務法規與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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