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拖欠遣散費,我可以向哪個政府部門投訴?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 我知香港編輯部 📅 更新於 2026-08-28
你可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投訴,電話為2717 1771,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至6時。勞工處會安排調解會議,若調解失敗,你可入稟勞資審裁處(地址:九龍加士居道36號)提出法律申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故意不支付遣散費屬刑事罪行,最高可罰款35萬港元及監禁3年。

💡 實用貼士

投訴時帶齊合約、薪金單及解僱信,加快處理。

條目資訊

所屬分類就業創業 · 裁員與遣散費
適合讀者香港居民
更新日期2026-08-28
條目編號#8671(知識庫共 1156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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