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有何分別?可以同時領取嗎?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遣散費是因裁員或停工而支付,長期服務金則是在僱員非因裁員而離職(如退休、健康理由)時支付,兩者不可同時領取。計算方法相同,均為月薪 × 2/3 × 年資,上限15萬港元。若你同時符合兩者資格,僱主只須支付較高者。例如受僱25年,月薪2萬,遣散費為33.3萬,但上限15萬,長期服務金同樣受上限限制。

💡 實用貼士

離職時應向僱主書面確認支付類別,避免混淆。

知識分類

所屬分類: 就業創業 · 裁員與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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