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遊客在香港短期工作,被裁員時有遣散費嗎?

📖 適合讀者: 外國遊客
外國遊客若持工作簽證(如就業簽證)受僱,並符合連續性合約及受僱滿24個月的條件,便有權領取遣散費,與身份無關。但若你持旅遊簽證非法工作,則不受《僱傭條例》保障,無法追討。短期工作(少於24個月)通常不符合資格,但可根據合約條款追討代通知金。入境處(電話:2824 6111)可查詢簽證規定。

💡 實用貼士

確認簽證類型,避免因非法工作而喪失勞工保障。

知識分類

所屬分類: 就業創業 · 裁員與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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