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遣散費上限是15萬港元,這個上限會調整嗎?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根據《僱傭條例》,遣散費上限為15萬港元,此金額自2004年起維持不變,政府暫未宣佈調整。但勞工處會定期檢討,建議留意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的最新動態。若你的應得款項超過上限,超出的部分只能透過民事訴訟追討,但勝訴機會視乎合約條款。勞工處網站(www.labour.gov.hk)會公佈任何修訂。

💡 實用貼士

若合約訂明更高金額,可依合約追討,不受法定上限限制。

知識分類

所屬分類: 就業創業 · 裁員與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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