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遣散費計算中,『最後一個月工資』包括佣金和獎金嗎?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根據《僱傭條例》,『工資』包括佣金、獎金、津貼及小費,但不包括僱主提供的住宿、教育津貼等福利。計算遣散費時,應以最後一個月實際賺取的總額為準,包括佣金和獎金。例如月薪1.5萬加佣金5千,則以2萬計算。若佣金發放不規律,可用過去12個月的平均數。

💡 實用貼士

核對薪金單,確保所有收入項目被納入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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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就業創業 · 裁員與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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