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遊客在香港創業,解僱員工時如何合法減少遣散費?

📖 適合讀者: 外國遊客
合法減少遣散費的方法包括:在試用期內解僱(無需遣散費)、採用固定期限合約(但連續續約可能被視為長期)、與員工協商自願離職(簽署和解協議)。切勿以不正當理由解僱,否則可能被控不合理解僱。建議諮詢香港律師會(電話:2846 0500)或勞工處。

💡 實用貼士

和解協議需明確放棄追討權利,並由律師見證。

知識分類

所屬分類: 就業創業 · 裁員與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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