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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裁員後,遣散費何時必須支付?僱主拖延怎
就業創業 · 裁員與遣散費
被裁員後,遣散費何時必須支付?僱主拖延怎麼辦?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根據《僱傭條例》,遣散費須於終止合約後2個月內支付。若僱主拖延,你可向勞工處投訴,勞工處會發出法定通知書要求支付。若仍不支付,可入稟勞資審裁處,並可申請將僱主列入破產欠薪保障基金。拖延期間,你可要求支付附加費(按欠款額計算)。
💡 實用貼士
以書面形式向僱主催討,保留證據。
遣散費支付時間
拖延
勞工處
勞資審裁處
附加費
知識分類
所屬分類:
就業創業
·
裁員與遣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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