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但前提是符合連續性合約定義(即連續受僱4星期,每星期至少18小時)。兼職或臨時工若符合此條件,並受僱滿24個月,便有權領取遣散費。計算方式與全職相同,但以實際工資為準。例如時薪100元,每週工作20小時,月薪約8,000元,遣散費按此計算。
💡 實用貼士
兼職員工應記錄工作時數,以證明符合條件。
兼職
臨時工
遣散費
連續性合約
資格
條目資訊
| 所屬分類 | 就業創業 · 裁員與遣散費 |
| 適合讀者 | 香港居民 |
| 更新日期 | 2026-08-28 |
| 條目編號 | #8689(知識庫共 11563 條) |
| 內容性質 | 香港生活百科 · AI 優化內容 · 官方資料核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