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大麻及其製品(包括CBD產品)均屬《危險藥物條例》下的違禁品,攜帶、販運或吸食均屬違法。即使只是自用,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港元。警方會以「管危險藥物」罪名檢控,不會因自用而豁免。海關及警方的緝毒犬會在口岸及市區巡邏,切勿以身試法。
需要。含可待因等受管制成分的藥物,必須同時攜帶醫生處方及醫院證明信,且數量不得超過合理自用範圍(一般為30天劑量)。若未申報或無法出示證明,可能被視為「管有危險藥物」,最高可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建議提前向香港衛生署申請「進口許可證」,或致電衛生署藥物辦公室(+852 2319 9222)查詢...
會。根據《危險藥物條例》,容許他人使用你的處所吸食危險藥物,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監禁15年及罰款500萬港元。即使你沒有參與,但知情不報或未阻止,警方可起訴「容許他人吸食危險藥物」罪。建議立即離開現場並報警(999),或致電禁毒處熱線(+852 2366 8822)尋求協助。
極有可能。香港街頭或網上兜售的「興奮劑」、「減肥藥」、「聰明藥」等,常含有安非他命、芬太尼或新型精神活性物質,均屬違禁品。購買或管有即屬違法,最高可判監禁7年。正規藥房出售的藥物需有香港註冊編號(HK-XXXXX),來歷不明的藥丸切勿購買。如有懷疑,可致電禁毒處(+852 2366 8822)查詢。
香港對販運危險藥物(如海洛英、可卡因)的刑罰極重。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毒品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及罰款500萬港元。若販運量超過一定門檻(如海洛英10克、可卡因10克),法院必須判處至少20年監禁。即使少量(如1克)亦可能被判7年以上。警方會以臥底、跟蹤及情報主導方式打擊,切勿心存僥倢。
需要立即報警(999)並取得報案編號。同時應聯絡所屬國家駐港領事館(如美國總領事館 +852 2523 9011)及香港衛生署藥物辦公室(+852 2319 9222)。若藥物屬受管制類別,遺失後未報警可能被視為「管有」或「販運」的證據。建議保留醫生處方副本及購買單據,以便向執法部門證明合法來源。
沒有。香港法律嚴禁任何形式的吸毒場所,包括所謂「安全注射屋」。所有吸食或注射毒品行為均屬違法,場所提供者亦會被控「營運毒窟」,最高可判監禁15年。香港採取「戒毒治療及康復計劃」替代刑罰,吸毒者可自願申請美沙酮治療計劃(每日費用約10港元),或致電禁毒處(+852 2366 8822)尋求免費輔導。
會。「太空油」通常含有大麻素或合成大麻,屬《危險藥物條例》管制品。即使只是嘗試一次,亦屬「管有」或「吸食」危險藥物,最高可判監禁7年。學校會通報警方及社會福利署,學生可能被轉介至戒毒輔導計劃。若被引誘,應立即拒絕並向老師或禁毒處(+852 2366 8822)舉報,保護自己。
海關使用X光機、緝毒犬及隨身搜查,並有情報主導的風險評估。被抽查時應保持冷靜,如實回答,切勿隱瞞或逃跑。若身上或行李有可疑物品,可要求律師在場。海關有權扣留你最多48小時調查。若無違禁品,通常30分鐘內可放行。如被誤會,可記錄關員編號並向海關投訴熱線(+852 2815 7711)反映。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管有危險藥物最高罰款100萬港元及監禁7年;販運最高罰款500萬港元及終身監禁。法院會按毒品種類、數量及角色量刑。例如管有5克可卡因,通常判2-3年;販運50克以上,最低判20年。罰款金額由法院酌情決定,但不會因貧窮而減免。若無力繳付罰款,可能以監禁代替(1日抵$1,000)。
應立即遠離現場並報警(999),或通知場地保安。切勿嘗試勸阻或拍攝,以免被誤會為同夥。警方會以「管有危險藥物」拘捕涉事者,你作為證人需配合調查。若你身上有合法藥物,應主動出示處方,避免誤會。音樂節主辦單位(如Clockenflap)通常有保安及急救站,可向他們求助。
香港提供多種免費戒毒服務:1) 禁毒處熱線(+852 2366 8822)提供24小時諮詢及轉介;2) 社會福利署「濫用精神藥物者輔導中心」提供免費心理輔導;3) 醫院管理局「物質誤用診所」提供美沙酮治療(每日約10港元);4) 非牟利機構如「香港戒毒會」提供住院式康復計劃(費用按收入調整,低收入者...
有風險。麻黃鹼是受管制成分,內地海關對含此成分的藥物有限制。香港法例允許每人攜帶合理自用數量(如30天劑量),但內地海關可能要求出示醫生處方。若超量,可能被視為走私毒品,最高可判刑。建議只攜帶原裝包裝及收據,並提前諮詢內地海關(12360熱線)。若不確定,可改購不含麻黃鹼的替代藥。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吸毒後駕駛屬嚴重罪行,最高可判監禁3年及罰款25,000港元,並吊銷駕駛執照至少5年。警方可要求司機進行「藥物影響觀測」及血液測試,拒絕測試即屬違法。若毒品導致他人死亡,可能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最高監禁10年。切勿在吸毒後駕車,即使只是少量。
警方會先處理毒品罪行,護照遺失屬次要問題。你會被帶往警署調查,並可能被起訴「管有危險藥物」。領事館可協助補發護照,但不會干預刑事調查。建議聘請律師(可致電香港律師會 +852 2846 0500),並如實說明藥物來源。若屬誤會(如處方藥),提供證明文件可獲撤銷控罪。
不合法。香港所有安眠藥(如唑吡坦、地西泮)均屬處方藥物,必須經醫生處方及註冊藥房購買。網上售賣的「助眠藥」多為假藥或含受管制成分,購買即屬「管有危險藥物」,最高可判監禁7年。正規途徑是到公立診所求診(掛號費約50港元),或私人醫生(約300-500港元),醫生會評估後開藥。
香港對毒品犯罪沒有追訴時效,任何時候發現都可起訴。警方可根據情報、線報或舊案證據重新調查,即使事隔多年。例如,2023年警方曾拘捕一名涉嫌在1990年代販毒的嫌疑人。若你涉及舊案,應主動聯絡律師及禁毒處(+852 2366 8822)尋求法律意見,切勿以為「過了就沒事」。
會。管有氯胺酮屬嚴重罪行,警方會即時拘捕並帶返警署調查。即使數量極少(如0.1克),亦會被起訴,最高可判監禁7年。保釋需由裁判法院批准,金額通常為1,000至10,000港元,但案件會排期審訊。建議立即聯絡律師(可致電當值律師服務 +852 2526 6266),切勿在未諮詢律師前作任何陳述。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危險藥物」指附表所列的物質,包括海洛英、可卡因、大麻、氯胺酮、冰毒(甲基安非他命)、搖頭丸(MDMA)、LSD及芬太尼等。新型精神活性物質(如「太空油」)亦被納入。任何管有、吸食、販運或製造均屬違法。法例亦涵蓋前體化學品(如麻黃鹼),用於製造毒品亦受管制。
會。香港警方會記錄你的被捕及定罪資料,並可能與其他司法管轄區共享。定罪記錄會影響未來申請香港或其他國家簽證(如美國ESTA、英國簽證),可能被拒簽。即使未被定罪,被捕記錄亦可能被查詢。建議聘請律師爭取撤銷控罪或申請「簽保守行為」(自簽擔保,通常需1,000港元),避免留下案底。
可致電警方毒品調查科(+852 2860 3333)或24小時禁毒處熱線(+852 2366 8822),亦可使用「香港警察」App匿名舉報。提供單位地址、時間及氣味描述,警方會跟進調查。你的身份會保密,毋須擔心報復。若情況緊急(如有人受傷),直接撥打999。切勿自行上門理論,以免危險。
青少年吸毒者會優先轉介至「警司警誡計劃」或「社會服務令」,而非直接檢控。警司警誡適用於初犯及輕微罪行,完成後不留案底。但販毒或多次吸毒則會上法庭,可能被判入教導所或戒毒所。家長可致電禁毒處(+852 2366 8822)尋求家庭輔導。學校亦有「健康校園計劃」提供預防教育。
有可能。部分中藥粉或草藥(如麻黃、罌粟殼)含受管制成分,內地海關及香港海關均會抽查。建議只購買有信譽藥廠的產品,保留發票及成分說明。若被抽查,可出示醫生或藥劑師證明。切勿購買來歷不明的「特效草藥」,可能是毒品偽裝。如有疑問,可致電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852 2121 1888)查詢。
不可以。法院判處罰款後,必須在指定日期前全數繳清,否則會以監禁代替(通常1日抵$1,000)。若無力繳付,可向法院申請「延長繳款期」或「社會服務令」代替,但需法官批准。建議在判刑前聘請律師陳述經濟狀況,爭取較輕刑罰。切勿拖欠罰款,否則會被通緝及加控「藐視法庭」。
立即撥打999叫救護車,並告知醫護人員你誤食了含大麻產品。醫院會提供治療,並可能通知警方。若你無意管有,但體內有毒品成分,仍可能被調查。建議保留包裝及購買地點,證明是誤食。若屬餐廳或商店誤售,可向海關(+852 2815 7711)投訴。切勿自行駕車求醫,以免被控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