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可以解散立法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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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可在特定情況下解散立法會,但同一任期內只能解散一次。根據《基本法》第五十條,若立法會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重要法案或財政預算案,經協商仍無法達成一致,行政長官可解散立法會。解散後須在三個月內舉行立法會選舉。若新一屆立法會仍拒絕通過原法案,行政長官須辭職。解散立法會是重大憲制決定,須經行政會議諮詢,並向公眾解釋理由。

💡 實用貼士

解散立法會後,選舉須在三個月內舉行,期間立法會職能暫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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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政府與制度 · 行政長官職權與產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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