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選舉的選民資格是什麼?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行政長官選舉的選民為選舉委員會委員,共1500人。委員由界別分組選舉產生,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並符合相關界別分組的資格要求。委員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並須符合愛國者治港原則。委員任期五年,可連任。選民登記由選舉事務處負責,合資格人士須在指定期限內登記。選舉委員會委員亦負責選出部分立法會議員。

💡 實用貼士

選民登記詳情可於選舉事務處網站查閱,登記須符合界別分組資格。

知識分類

所屬分類: 政府與制度 · 行政長官職權與產生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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