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香港工作,僱主拖欠工資,可以怎樣追討?

📖 適合讀者: 新來港人士
僱主拖欠工資屬嚴重違法,你可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電話:2717 1771)投訴,或直接入稟勞資審裁處(地址:九龍加士居道36號)提出申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在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支付工資,違者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申索時效為6個月,建議盡快行動,並保留合約、銀行紀錄及出勤證明。

💡 實用貼士

先以書面形式向僱主發出催繳通知,若7日內未獲回應便立即報案。

知識分類

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勞資糾紛處理
香港生活百科 · AI 優化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