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在香港工作,僱主未供強積金,如何投訴?

📖 適合讀者: 外國遊客
根據《強積金條例》,所有僱主須為月薪超過7,100元的僱員供款(僱主5%、僱員5%)。若僱主未供款,你可向積金局(電話:2918 0102)投訴,積金局會調查並追討欠款,最高罰款45萬元及監禁4年。同時,你可向勞資審裁處申索民事賠償。建議定期檢查強積金戶口結餘,並保留供款紀錄。

💡 實用貼士

每年至少登入強積金帳戶兩次,確認僱主有按時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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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勞資糾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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