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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僱主突然倒閉,員工如何追討欠薪及遣散
法律法規 · 勞資糾紛處理
香港僱主突然倒閉,員工如何追討欠薪及遣散費?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若僱主倒閉,你可向勞工處(電話:2717 1771)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墊支欠薪、遣散費及未放年假薪酬,最高墊支額為欠薪36,000元及遣散費45,000元。申請時須提交僱主破產證明及僱傭合約。同時,你可向勞資審裁處申索,但需注意時效為6個月。建議盡快聯絡工會或區議員協助。
💡 實用貼士
倒閉後立即收集糧單及合約,並在14日內向基金申請。
僱主倒閉
破產欠薪保障基金
欠薪
遣散費
勞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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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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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糾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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