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在香港工作,僱主以普通話不好為由解僱,是否歧視?

📖 適合讀者: 大陸遊客
根據《種族歧視條例》,基於語言(包括普通話)的解僱可能構成間接歧視。你可向平機會(電話:2511 8211)投訴,平機會會調查並協助調解。若調解失敗,你可入稟區域法院索償,金額不限。但需證明解僱與語言有直接因果關係,建議保留解僱通知及工作表現評估作為證據。

💡 實用貼士

若被解僱,要求僱主提供書面理由,並錄音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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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勞資糾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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