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香港工作,僱主突然更改工作時間,是否合法?

📖 適合讀者: 香港居民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單方面更改合約條款(如工作時間)屬違約,除非合約列明可變更。若更改導致工資減少或工時增加,你可向勞工處(電話:2717 1771)投訴,或入稟勞資審裁處申索。若拒絕接受更改而遭解僱,可能構成「不合理解僱」,可索償最高15萬元。

💡 實用貼士

以書面記錄僱主提出的更改,並明確表示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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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勞資糾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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