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在香港工作,僱主未提供工傷假薪酬,如何索償?

📖 適合讀者: 大陸遊客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工傷假薪酬為月薪的4/5,由僱主支付,為期最多24個月。若僱主拒絕,你可向勞工處(電話:2717 1771)申報,並向區域法院索償。同時,你可申請「工傷及職業病補償」基金墊支。建議保留醫生報告及工傷通知書。

💡 實用貼士

工傷後14日內向僱主提交書面通知,否則可能喪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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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分類: 法律法規 · 勞資糾紛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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