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根據《基本法》第五十六條,行政長官在作出重要決策前須徵詢行政會議意見,但若行政長官不接納行政會議的意見,須將具體理由記錄在案。這意味行政會議的意見具諮詢性質,最終決定權仍在行政長官。記錄在案的理由不會即時公開,但可作為日後問責依據。此安排體現行政主導原則。
行政會議通常每周二上午在添馬政府總部舉行例會,具體時間為上午9時30分左右。政府總部地址為香港金鐘添美道2號。如遇公眾假期或特殊情況,會議可能改期或取消。會議後行政長官會見傳媒的地點通常在政府總部地下演講廳或新聞發布室。市民可乘港鐵至金鐘站A出口步行約5分鐘到達。
會,但只公布決定,不公布討論過程。行政會議實行集體負責制和保密制,會議內容保密,但重大決定如政策方向、法案提交等會透過政府新聞公報對外公布。行政長官通常在會議後下午會見傳媒,交代會議決定。市民可瀏覽政府新聞網或《香港政府憲報》查閱相關公布。
行政會議成員的任期與行政長官任期一致,即每屆五年。行政長官可隨時委任或免除非官守議員職務。官守議員的任期則與其公職任期掛鈎,如局長離任,其行政會議成員身份亦自動終止。現屆行政長官任期由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非官守議員的委任亦以此為限。
有。行政會議下設多個委員會,負責處理特定政策範疇,例如行政會議政策委員會、行政會議立法委員會等。這些委員會在正式例會前或按需要召開,由行政長官或指定成員主持,就特定議題深入討論後再提交全體會議。委員會的組成和職權由行政長官決定,會議同樣保密。
行政會議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內部諮詢機構,與中央人民政府沒有直接隸屬關係。根據《基本法》,香港享有高度自治權,行政會議就香港內部事務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但涉及國防、外交等中央事權的事務,則由中央人民政府負責。行政長官須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行政會議的意見不影響中央的權力。
行政會議前身為港英時期的行政局,成立於1843年,是殖民地政府的最高諮詢機構。1997年香港回歸後,根據《基本法》改稱行政會議,職能和組成大致延續,但加入問責制元素。回歸後首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於2002年推行問責制,官守議員包括問責局長。行政會議至今仍是香港特區政府核心決策諮詢機構。
一般情況下,行政長官會主持行政會議例會。根據《基本法》,行政長官是行政會議的主席。如行政長官因公務或休假未能出席,可指定一名成員代為主持。會議須有足夠法定人數才能進行,但具體人數未公開。行政長官缺席時,會議通常只處理非重大事項,重大決策會留待行政長官出席時討論。
官守議員(問責官員)的薪酬來自其公職薪金,不另領行政會議酬金。非官守議員則可獲每月津貼,現時約為8萬至10萬港元,具體金額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釐定。此外,非官守議員可報銷與職務相關的交通和行政費用。津貼金額會定期檢討,並刊登憲報。
行政會議可召開特別會議處理突發事件。例如2019年社會事件、2020年新冠疫情期間,行政會議曾多次召開特別會議,迅速通過防疫規例和緊急措施。特別會議由行政長官召集,可在短時間內舉行,不受每周二例會限制。會議決定同樣須對外公布,但討論內容保密。
不需要。根據《基本法》,行政會議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毋須立法會批准或同意。行政長官可隨時委任或免除成員職務,委任名單會刊登憲報。此安排體現行政主導原則,確保行政長官能有效組建其諮詢團隊。立法會只能透過質詢或辯論間接監察行政會議的運作。
立法會審議法案須經三讀程序:首讀由議員或政府提交法案並宣讀標題;二讀進行原則性辯論,通過後交內務委員會轄下法案委員會逐條審議;三讀再作最終辯論及表決。法案須經出席議員過半數通過,並由行政長官簽署及刊登憲報後生效。政府法案多數由相關政策局提交,議員私人條例草案則須事先獲行政長官書面同意方可提出。整個過...
立法會擁有立法、審批公共開支、監察政府及彈劾行政長官的權力。根據《基本法》第73條,立法會可根據法定程序彈劾行政長官:先由1/4議員聯合動議,經立法會調查委員會調查,再獲全體議員2/3多數通過,最後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此外,立法會可傳召證人、索取政府文件,並可對政府工作提出質詢及辯論。但議員提案涉...
可以。根據《基本法》,立法會議員可同時出任行政會議成員,但須由行政長官委任。現屆政府有多名行政會議成員身兼立法會議員,例如葉劉淑儀、林健鋒等。兼任者須在立法會申報利益,並在涉及利益衝突時避席。行政會議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機構,成員須保密會議內容。兼任安排旨在加強行政與立法溝通,但亦引來角色衝突的討論...
可以,但限制嚴格。根據《基本法》第74條,立法會議員提出私人條例草案,若涉及公共開支、政治體制或政府運作,須事先獲得行政長官書面同意方可提出。不涉及上述範疇的草案則可直接提交。私人草案須經立法會三讀程序通過。由於限制較多,實際成功通過的私人草案數量有限,多數法案由政府提出。議員亦可提出無約束力的議案...
立法會是香港特區的立法機關,負責制定法律、審批公共開支及監察政府,由90名議員組成,經選舉產生。行政會議則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諮詢機構,由行政長官委任的官守及非官守成員組成,負責就政策提供意見,不具立法權。立法會公開辯論及表決,行政會議則保密運作。兩者角色不同:立法會是民意代表及立法機構,行政會議是...
立法會透過多種工具監察政府:一是質詢,議員可在會議上向官員提問;二是辯論,就政策議案進行辯論及表決;三是委員會,如帳目委員會、政府帳目委員會審核政府開支;四是傳召權,可傳召證人及索取文件;五是彈劾程序,可對行政長官提出彈劾。此外,議員可約見官員、實地視察及接受市民申訴。這些機制確保政府施政受民意代表...
香港實行普通法制度,與大陸的大陸法系不同。根據《基本法》,香港享有獨立司法權和終審權,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香港設有終審法院、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及原訟法庭)、區域法院、裁判法院及多個審裁處。法官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任命,可從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聘用。與大陸不同,香港法院可參考...
香港法官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任命。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須經立法會同意。法官可從香港或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律師或法官中選拔。根據《基本法》,法官只有在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的情況下,才可由行政長官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審議庭建議予以免職。此機制保障司法獨立,避...
可以。根據《基本法》第82條,香港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參加審判。終審法院設有非常任法官制度,目前有來自英國、澳洲、加拿大等地的海外法官。他們參與終審法院案件審理,但人數不得超過常任法官。海外法官的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作出,並須經立法會同意。此制度體現香港...
香港的法官和裁判官職級不同。裁判官在裁判法院審理輕微刑事案件、少年案件及部分民事申請,判監上限一般為2年。法官則包括區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上訴法庭法官及終審法院法官,處理較嚴重案件及上訴。裁判官由行政長官任命,法官則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任命。裁判官可晉升為法官。
香港的司法獨立由《基本法》明確保障。《基本法》第2條及第19條規定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第85條訂明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職責時只對法律負責。法官經獨立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任期受保障,可續任至退休年齡,薪酬不得削減。終審法院可根據需要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法官...
香港終審法院由首席法官領導,另有常任法官、非常任香港法官及非常任海外法官。法官由獨立運作的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推薦,行政長官任命,部分任命須經立法會同意。終審法院可邀請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的傑出法官擔任非常任法官,例如來自英國、澳洲、加拿大的法官,體現香港普通法體系與國際接軌。首席法官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
香港法官享有任期保障,並非終身制,但可續任至退休年齡,一般為65歲,終審法院及高等法院法官可延至70歲。法官只有在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的情況下,才可由行政長官根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審議庭建議予以免職,程序嚴謹。法官薪酬由獨立委員會釐定,不得被削減,以保障司法獨立。這些安排確保法官審案時不受政治...
香港所有法官及司法人員就職時均須宣誓,承諾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並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的精神,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維護法治,主持正義。誓詞由《基本法》第104條及相關法例規定。宣誓儀式一般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或行政長官主持。這項安排體現法官對法治和司法獨立的承擔。查詢可致電司法機構...
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香港司法機構之首,負責領導司法機構、主持終審法院審判、管理各級法院運作,並代表司法機構與行政、立法機關溝通。首席法官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建議任命,須經立法會同意,並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首席法官亦主持法官任命及紀律事宜。查詢可致電司法機...
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是香港的法定獨立機構,負責向行政長官推薦各級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員的人選。委員會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擔任主席,成員包括律政司司長、法官、律師及非法律界人士,確保任命過程獨立、專業。委員會的推薦一般具決定性,行政長官通常會接納。這制度是保障司法獨立的重要一環。查詢可致電司法機構2869 0...
香港公務員薪酬按「公務員薪酬政策」釐定,主要參考私營機構薪酬水平及生活費用變動。薪酬調整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通常每年考慮薪酬趨勢調查結果。2024年公務員薪酬調整為劃一加薪3%。公務員亦享有房屋、醫療、教育等附帶福利。薪酬趨勢調查由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負責,確保薪酬具競爭力。
香港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出,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並非由全港市民一人一票直選。選舉委員會現有1500名委員,來自工商、專業、基層、地區組織等界別,任期五年。2022年起特首選舉採「愛國者治港」原則。一般市民不能直接投票選特首,但可登記做選民投票選立法會及區議會。想查自己是否已登記,可致電選舉事務處...
政務司司長地位較高,是僅次於行政長官的最高級官員,統籌跨部門政策;財政司司長則專責財政、經濟及金融事務。三位司長(政務、財政、律政)同屬問責官員,由特首提名、中央任命。政務司司長在特首休假或出缺時會署任特首職務。現時司長辦公室位於添馬政府總部,查詢可電2810 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