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物業由公司持有並用於產生應課利得稅的利潤,可申請豁免物業稅,只繳利得稅。若物業出租但由個人持有,則須繳物業稅,但可選擇將租金收入計入個人入息課稅,以累進稅率計算,可能更划算。納稅人須在報稅表選擇個人入息課稅。避免雙重徵稅的關鍵是正確申報收入來源及選擇合適課稅方式。
薪俸稅的入息包括工資、薪金、佣金、花紅、津貼、退休金、僱主提供的住所福利等。股票期權收益、離職補償等也可能須課稅。一般實報實銷的業務開支可扣除,如應酬費、交通費等,但須與產生收入有關。強積金供款可扣稅。若收入源自香港,即使在外地支付,仍須申報。海外收入一般免稅。
新來港人士首年可能未收到報稅表,但若在港受僱並有收入,應主動通知稅務局。稅務局會按實際在港逗留日數評稅,一般以每年4月1日至翌年3月31日為課稅年度。若受僱不足一年,可按比例計算免稅額。新來港人士可申請個人入息課稅,合併不同收入來源。首次報稅可致電187 8088查詢。
香港採用屬地原則,只有源自香港的收入才須繳稅。海外收入一般免稅,但若受僱工作部分在港進行,則按在港日數比例徵稅。若公司在港經營,海外利潤可申請離岸豁免,但須提供業務不在港發生的證明。稅務局會審查離岸申請,若發現虛假可罰款。納稅人須保留合約、發票、銀行記錄等至少7年。
納稅人若無法一次過繳清稅款,可向稅務局申請分期繳稅。須以書面申請,列明理由及還款建議,並附上財務證明。稅務局會按個別情況審批,通常須繳付利息(現時約年息5.5%)。分期期數一般不多於12個月。若獲批准,須按時還款,否則可能被加徵罰款及採取法律行動。可致電187 8088查詢。
稅務局設有審查及調查組,會抽樣審查報稅表,並利用電腦分析比對資料,如物業交易、銀行利息、出入境記錄等。若發現異常,會要求納稅人提供進一步證明。稅務局亦與其他政府部門及金融機構交換資料。納稅人須如實申報,保留單據7年。若被發現瞞報,可被罰款甚至檢控。
申訴專員公署投訴熱線為2629 0555,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市民亦可電郵至complaints@ombudsman.hk或傳真至2882 8149。親身遞交投訴可到香港干諾道中168號A國際交易中心30樓。公署提供免費服務,不會收取任何費用。
申訴專員公署可調查大部分政府部門,包括警務處、入境事務處、房屋署、社會福利署等,以及醫院管理局、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等公營機構。但廉政公署、警務處的某些投訴須轉介投訴警察課或廉政公署處理。公署亦可調查公共屋邨管理、公共交通機構等。若涉及司法行為或政策制定,則不在調查範圍。
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結果及建議沒有法律約束力,但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通常會接納並執行。公署可將調查報告提交行政長官,並可公開報告,對部門構成壓力。若部門不接納建議,公署可在報告中列明,並可向立法會匯報。市民若對調查結果不滿,可向立法會議員或相關政策局反映。
申訴專員公署一般會在收到投訴後數個工作日內初步回覆,並在約3至6個月內完成調查。簡單個案可能較快完成,複雜個案則需較長時間。公署會以書面通知投訴人調查進度及結果。若個案涉及多個部門或需詳細蒐證,時間可能延長。市民可致電2629 0555查詢個案進度。
申訴專員公署是法定獨立機構,專責調查行政失當,有法定權力索取文件及傳召證人。立法會議員的申訴服務則屬政治渠道,議員可代市民向政府部門反映及跟進,但無法定調查權。兩者相輔相成,市民可同時向兩者求助。若涉及政策問題,議員渠道可能更有效;若涉及行政失誤,公署調查更專業。
申訴專員公署接獲投訴後會先評估是否受理,然後向有關部門索取資料及文件,必要時會約見投訴人及證人,並可到現場視察。調查過程保密,投訴人資料不會向被投訴部門披露。公署會以書面通知投訴人調查結果及建議。若個案涉及複雜事實,調查時間可能較長。
申訴專員公署的年度報告可在公署網站www.ombudsman.hk免費下載,亦可到公署辦公室索取印刷本。報告詳列每年接獲的投訴數字、主要調查個案及建議。2022/23年度公署接獲約4,500宗投訴。報告亦會提交行政長官及立法會。市民可透過報告了解政府部門的常見行政問題。
申訴專員公署的投訴表格可在公署網站www.ombudsman.hk下載,亦可到公署辦公室、各區民政事務處、公共圖書館及政府部門櫃檯索取。填妥後可郵寄、傳真或親身遞交。公署地址為香港干諾道中168號A國際交易中心30樓。市民亦可透過網上表格直接遞交投訴。
申訴專員公署一般不受理匿名投訴,因無法跟進及回覆。投訴人須提供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公署會保密處理。若投訴人擔心身份曝光,可向公署說明,公署會盡量保護其身份。若個案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公署可能考慮以直接調查方式跟進,無須投訴人具名。
申訴專員公署負責調查行政失當,如程序不公、延誤、疏忽等;廉政公署則專責調查貪污、賄賂及利益衝突等刑事罪行。兩者職能不同,但可互相轉介個案。若投訴涉及貪污,公署會轉介廉政公署處理。市民若懷疑公務員貪污,應直接向廉政公署舉報,熱線2526 6366。
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報告一般會公開,市民可在公署網站查閱。報告會列出個案背景、調查過程、結論及建議。若涉及個人私隱或敏感資料,部分內容可能被遮蓋。公署亦會發布新聞稿及年報,總結重要個案。市民可透過報告了解政府部門的行政問題及改善情況。
申訴專員公署的投訴服務完全免費,不會收取任何費用。市民無論親身、郵寄、傳真或網上遞交投訴,均無須繳費。公署的經費來自政府撥款,獨立運作。若有人自稱公署職員要求付款,應立即報警。市民可致電2629 0555核實公署職員身份。
申訴專員公署提供調解服務,適用於較簡單及雙方願意溝通的個案,如服務延誤、溝通誤會等。調解由公署職員主持,協助投訴人與部門達成共識,過程保密及自願。調解成功可快速解決問題,無須正式調查。若調解失敗,公署會繼續調查。市民可在投訴時要求調解。
是的,申訴專員公署一般要求投訴人先向有關部門投訴,讓部門有機會處理。若部門未在合理時間內回覆,或回覆未令投訴人滿意,才可向公署申訴。此安排可避免浪費資源,並讓部門先行糾正。若個案涉及緊急或嚴重問題,公署可能酌情直接受理。
申訴專員公署負責調查行政失當,涵蓋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平等機會委員會則專責處理歧視投訴,如性別、殘疾、家庭崗位及種族歧視。兩者職能不同,若投訴涉及歧視,應向平機會提出,熱線2511 8211。若涉及行政程序不公,則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不會。申訴專員公署的投訴保密,被投訴部門不會知道投訴人身份,除非投訴人同意披露。投訴是市民的合法權利,政府部門不會因此針對投訴人。公署會確保投訴人不會因投訴而受到不公平對待。若投訴人擔心,可向公署職員查詢保密安排。
申訴專員公署會保密投訴人身份,不會公開姓名。調查報告通常以匿名方式處理,除非投訴人同意披露。公署職員均須遵守保密規定,違者可能被檢控。若個案涉及法律程序,投訴人身份可能須披露,公署會事先通知。市民可放心投訴。
申訴專員公署的服務適用於所有在香港的人士,包括大陸遊客及外國遊客。若遊客在使用政府服務或公營機構時遇到行政失當,可向公署投訴。投訴須提供真實姓名及聯絡方法,並先向有關部門投訴。公署提供免費服務,熱線2629 0555。
是的,申訴專員公署的服務適用於所有在香港的人士,包括新來港人士。若新來港人士在使用政府服務時遇到行政失當,如房屋署、入境處或社會福利署處理不當,可向公署投訴。投訴須先向有關部門提出,未獲滿意回覆才向公署申訴。熱線2629 0555。
申訴專員公署若接獲不屬其職權範圍的投訴,會轉介至合適機構,如廉政公署、平等機會委員會或投訴警察課,並通知投訴人。若個案涉及政策問題,公署可能建議投訴人向立法會議員或相關政策局反映。公署會盡量協助投訴人找到正確渠道。
申訴專員公署要求投訴須於事件發生後兩年內提出,逾期可能不受理。若投訴人因特殊情況未能及時投訴,可向公署解釋,公署可能酌情處理。投訴人亦須先向有關部門投訴,並在合理時間內向公署申訴。市民應盡快投訴,以免失去申訴權利。
申訴專員公署的調查結果及建議會影響政府部門的評核及改善。公署會將調查報告提交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部門須回應及跟進。若部門經常被投訴,可能影響其形象及資源分配。公署的建議可促使部門改善行政程序,提升服務質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