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釣魚短信詐騙。八達通公司不會透過短信要求用戶點擊連結解鎖,更不會索取個人資料。騙徒偽造官方短信,引導你進入假網站竊取資料。根據八達通公司資料,2023年已有多宗相關舉報。請勿點擊任何連結,直接刪除短信。如有疑問,可致電八達通客戶服務熱線(2266 2222)核實。如已輸入個人資料,請即聯絡銀行及...
這是典型的「刷單騙局」。根據香港警方資料,2023年此類騙案損失超過2億港元。騙徒最初會支付小額佣金引誘你,之後要求你墊支大額貨款,最終失聯。刷單本身亦可能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請勿參與任何需要先墊支的「工作」。如懷疑受騙,請致電警方「防騙易18222」熱線,並保留所有對話及轉賬記錄。
這是釣魚詐騙。香港醫院管理局不會透過電郵通知退款,更不會要求提供銀行密碼。醫管局只會以書面形式郵寄退款支票。根據醫管局資料,2023年已有多宗假冒醫管局的釣魚電郵。請勿回覆或點擊任何連結,直接刪除。如有疑問,可致電醫管局熱線(2300 6555)核實。如已提供銀行資料,請即通知銀行及警方。
這存在極高詐騙風險。根據香港警方資料,2023年演唱會門票騙案損失超過3000萬港元。騙徒利用「轉數快」即時轉賬的特性,收款後即封鎖買家。建議使用官方售票平台(如Cityline、快達票)購買,或使用面交及當場驗證門票真偽。如懷疑受騙,請保留對話記錄及轉賬證明,致電警方「防騙易18222」熱線報案。
這是假冒政府部門詐騙。香港入境事務處不會透過電話要求繳交罰款,簽證事宜只會以書面通知。根據入境處資料,2023年已有多宗相關舉報。騙徒通常會偽造來電顯示,增加可信度。請即掛線,並致電入境處查詢熱線(2824 6111)核實。如已轉賬,請即報警並聯絡銀行嘗試凍結款項。
絕對不要輸入。這是典型的「網上銀行釣魚」攻擊。正規銀行不會在登入過程中彈出視窗要求重新驗證。根據香港金管局指引,銀行只會透過官方應用程式或網站進行驗證。如遇到此情況,請關閉瀏覽器,直接輸入銀行官方網址(如匯豐:hsbc.com.hk)重新登入。如已輸入密碼,請即致電銀行熱線凍結戶口,並報警求助。
這是假冒學校詐騙。香港學校不會透過電郵要求家長即時轉賬,所有費用都會以正式收據通知。騙徒利用家長緊張子女的心理,偽造學校電郵。根據香港警方資料,2023年此類騙案有所增加。請先致電學校辦公室核實(可查閱學校官方網站電話),切勿直接轉賬。如已付款,請即報警並聯絡學校。
這是典型的「高回報投資騙局」。香港政府不會透過街頭傳單推廣投資計劃。根據證監會資料,任何承諾年回報超過10%的投資都極可能是騙局。正規投資產品必須有風險披露,不會保證回報。如收到此類傳單,請勿聯絡對方,可致電證監會熱線(2231 1222)查詢。如已投資,請保留文件並報警。
這是釣魚詐騙。Netflix不會透過電郵要求更新付款資料,更不會在電郵中附帶連結。騙徒偽造官方電郵,引導你進入假網站竊取信用卡資料。根據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資料,此類釣魚電郵在2023年大幅增加。請勿點擊任何連結,直接刪除電郵。如有疑問,可登入Netflix官方網站或應用程式檢查帳戶狀態。如已輸...
這是典型的「跨國戀愛騙局」變種。騙徒以寄送禮物為名,要求受害者支付「清關費」、「運費」等,最終騙取金錢。根據香港警方資料,2023年此類騙案損失超過1.5億港元。正規速遞公司不會要求收件人先支付清關費給個人戶口。請勿轉賬,並立即停止與對方聯絡。如已付款,請即報警並保留所有對話記錄。
這是假冒支付平台詐騙。支付寶和微信支付的官方客服不會透過電話索取驗證碼。根據香港警方資料,2023年此類騙案損失超過8000萬港元。請即掛線,並透過支付寶(香港熱線:2245 3200)或微信支付官方渠道核實。如已提供驗證碼,請即登入帳戶更改密碼,並致電警方「防騙易18222」熱線報案。
僱主拖欠工資屬嚴重違法,你可向勞工處勞資關係科(電話:2717 1771)投訴,或直接入稟勞資審裁處(地址:九龍加士居道36號)提出申索。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在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支付工資,違者最高可被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申索時效為6個月,建議盡快行動,並保留合約、銀行紀錄及出勤證明。
外國人與本地僱員享有同等勞工權益,受《僱傭條例》保障。若僱主無理解僱,你可向勞資審裁處(電話:2625 0009)提出申索,要求復職或賠償。根據連續性合約(即連續4星期、每週不少於18小時),僱主須支付遣散費(最高15,000元乘以年資)或長期服務金。無理解僱的申索時效為9個月,建議諮詢平機會(電話...
簽證到期前4星期內,你應向入境事務處(電話:2824 6111)申請延長逗留,並提交新僱主的工作簽證申請。若僱主不續約,你可轉換僱主,但需重新申請「輸入內地人才計劃」或「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失業期間,你可申請延長逗留最多3個月以尋找工作,但必須證明有經濟能力。切勿逾期居留,否則會被遣返及列入黑名單。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不得強迫員工無薪加班,否則屬違反合約及勞工法例。若合約未列明加班安排,僱主須支付每小時不少於法定最低工資(2024年為每小時40元)的加班費。你可向勞工處(電話:2717 1771)投訴,或向勞資審裁處申索。若僱主以解僱威脅,更可能構成「不合理解僱」,可索償最高15萬元的補償。
即使沒有書面合約,兼職僱員仍受《僱傭條例》保障,包括工資支付、假期及解僱補償。只要符合「連續性合約」定義(連續4週、每週工作18小時以上),便享有有薪年假、疾病津貼等。若僱主拒絕簽約,你可向勞工處(電話:2717 1771)求助,並保留出勤及支薪紀錄作為證據。兼職時薪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每小時40...
根據《強積金條例》,所有僱主須為月薪超過7,100元的僱員供款(僱主5%、僱員5%)。若僱主未供款,你可向積金局(電話:2918 0102)投訴,積金局會調查並追討欠款,最高罰款45萬元及監禁4年。同時,你可向勞資審裁處申索民事賠償。建議定期檢查強積金戶口結餘,並保留供款紀錄。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只能在特定情況下扣薪,包括缺勤、損壞公司財物(每次最多300元)或法定扣繳稅款。遲到罰款若未在合約列明,屬違法扣薪。你可向勞工處(電話:2717 1771)投訴,或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若扣薪導致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每小時40元),僱主更須負上刑事責任。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不得在僱員懷孕期間或產假後解僱,否則屬違法,可被檢控及須支付復職或賠償。懷孕僱員享有連續10星期的有薪產假(若受僱滿40星期),並可領取產假薪酬(為月薪的4/5)。若被解僱,你可向勞工處(電話:2717 1771)投訴,或向勞資審裁處申索,最高可獲15萬元賠償。
根據《僱傭條例》,連續受僱滿12個月的僱員,可享有7天有薪年假,年資越長假期越多(最高14天)。若僱主不提供,你可向勞工處(電話:2717 1771)投訴,或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年假薪酬應為每日平均工資,僱主不得以其他福利代替。外國人與本地僱員享有同等權利,不受國籍影響。
若僱主倒閉,你可向勞工處(電話:2717 1771)申請「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墊支欠薪、遣散費及未放年假薪酬,最高墊支額為欠薪36,000元及遣散費45,000元。申請時須提交僱主破產證明及僱傭合約。同時,你可向勞資審裁處申索,但需注意時效為6個月。建議盡快聯絡工會或區議員協助。
根據《種族歧視條例》,基於語言(包括普通話)的解僱可能構成間接歧視。你可向平機會(電話:2511 8211)投訴,平機會會調查並協助調解。若調解失敗,你可入稟區域法院索償,金額不限。但需證明解僱與語言有直接因果關係,建議保留解僱通知及工作表現評估作為證據。
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主必須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違者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2年。若受傷,你可向勞工處(電話:2717 1771)申報,並向僱主索償醫療費及工傷假薪酬(為月薪的4/5)。即使僱主未買保險,你仍可透過勞工處及法庭追討,僱主須承擔全部賠償。
暑期工同樣受《僱傭條例》保障,僱主須在合約期滿後7天內支付工資。若拒絕,你可向勞工處(電話:2717 1771)投訴,或入稟勞資審裁處申索。申索時效為6個月,建議保留合約、工作時間紀錄及銀行戶口資料。若僱主是註冊公司,你可同時向公司註冊處投訴。
根據《性別歧視條例》,僱主或同事的性騷擾屬違法。你可向平機會(電話:2511 8211)投訴,平機會會調查並協助調解,若調解失敗可入稟區域法院索償。同時,你可向勞工處(電話:2717 1771)申報,並要求僱主採取紀律行動。嚴重個案可報警(電話:999),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監10年。
聘請員工時須遵守《僱傭條例》、《最低工資條例》(時薪40元)及《強積金條例》(僱主供款5%)。你須為員工提供合約、工傷保險及有薪假期,並在入職後60日內為其登記強積金戶口。若違反,最高罰款35萬元及監禁3年。建議諮詢勞工處(電話:2717 1771)或聘請專業人力資源顧問。
若你並未自願離職,僱主強迫簽署屬違法,可能構成「不合理解僱」。簽署後你將喪失遣散費及失業救濟權利。你應拒絕簽署,並向勞工處(電話:2717 1771)投訴,或入稟勞資審裁處申索。若已簽署,可在3個月內向法庭申請撤銷,但需證明受脅迫。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在僱傭開始前向僱員提供書面合約,並在簽署後給予副本。若未提供,你可向勞工處(電話:2717 1771)投訴,僱主最高可被罰款1萬元。即使無合約,你仍享有法定權益,但建議要求僱主補發,以保障自身權益。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單方面更改合約條款(如工作時間)屬違約,除非合約列明可變更。若更改導致工資減少或工時增加,你可向勞工處(電話:2717 1771)投訴,或入稟勞資審裁處申索。若拒絕接受更改而遭解僱,可能構成「不合理解僱」,可索償最高15萬元。
根據《僱傭條例》,試用期內解僱無需遣散費,但若試用期超過4星期,且僱員連續受僱滿24個月,僱主仍須支付遣散費。若僱主以試用期為由拒絕,你可向勞工處(電話:2717 1771)投訴,或入稟勞資審裁處申索。遣散費計算為月薪的2/3乘以年資,最高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