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會自動調整,必須經立法會修例。程序:最低工資委員會(由學者、商界、勞工代表組成)每兩年提交建議,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後,提交立法會通過。例如2023年由37.5蚊加至40蚊,就係經呢個程序。下次檢討結果預計2025年底公布,2026年生效。你可以去立法會網站(legco.gov.hk)追蹤進度...
香港行政長官由選舉委員會選出,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選舉委員會現有1500名委員,來自工商、金融、專業、基層、宗教等界別及立法會議員、港區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參選人須獲不少於188名委員提名,其中每個界別不少於15名,方可成為候選人。選舉以不記名投票進行,得票超過750票者當選。2022年李家超以1...
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首長,代表香港特區,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區負責。主要職權包括:領導香港特區政府、執行基本法和中央指令、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並公佈法律、決定政府政策、提名並報請中央任命主要官員、任免各級法院法官、赦免或減輕刑罰、代表香港特區處理中央授權的對外事務等。行政長官同時主持行政會議,...
行政長官每屆任期五年,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可連任一次。即同一人最多可擔任行政長官兩屆,合共十年。首任行政長官董建華於1997年7月1日就職,其後梁振英、林鄭月娥、李家超依次接任。李家超為第六任行政長官,任期由2022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若行政長官在任期內出缺,須在六個月內選出新一任行政...
選舉委員會由1500名委員組成,分為五大界別,每個界別300人:第一界別為工商、金融界;第二界別為專業界;第三界別為基層、勞工和宗教等界;第四界別為立法會議員、地區組織代表等;第五界別為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港區全國政協委員和有關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的代表。委員由界別分組選舉產生,任期五年。選舉委員會負責...
根據《基本法》和《行政長官選舉條例》,行政長官參選人須符合以下資格:年滿四十周歲、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二十年、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無外國居留權、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參選人須獲選舉委員會不少於188名委員提名,其中每個界別不少於15名,方可成為候選人。提名期通常為期...
行政長官選舉由選舉委員會以不記名投票方式進行,每名委員一票。候選人須獲得超過750票(即全體1500名委員的半數以上)方可當選。若首輪投票無人獲超過750票,則得票最高的兩名候選人進入第二輪投票,第二輪得票較多者當選。選舉通常在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投票日為星期日,投票時間由上午9時至11時,點...
行政長官當選人須經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宣誓就職。就職宣誓通常在7月1日香港回歸紀念日於香港會議展覽中心或政府總部舉行,由國家主席或中央人民政府代表監誓。誓詞內容包括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廉潔奉公、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宣誓後正式行使行政長官職權,...
行政長官與立法會互相制衡、互相配合。行政長官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並公佈法律,亦可將法案發回立法會重議,但須在三個月內處理。若立法會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重要法案或財政預算案,行政長官可解散立法會,但同一任期內只能解散一次。立法會亦可對行政長官提出彈劾案,須經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並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
行政會議是協助行政長官決策的最高諮詢機構,由行政長官主持。成員包括官守議員和非官守議員,官守議員為現任司長及局長,非官守議員由行政長官委任,通常包括政界、商界、專業界人士。行政會議每周二上午在政府總部舉行例會,討論政府政策及立法建議。行政長官在作出重要決策前須諮詢行政會議,但最終決定權在行政長官。會...
行政長官提名主要官員人選,報請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主要官員包括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各局局長、警務處處長、入境事務處處長、海關關長等。提名前行政長官須諮詢行政會議意見,並考慮人選的品格、能力及經驗。中央人民政府有最終任命權,可拒絕任命。主要官員任期與行政長官相同,均為五年,但行政長官可根...
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免各級法院法官。推薦委員會由本地法官及知名人士組成,負責向行政長官提供法官人選建議。行政長官須接納推薦委員會的建議,除非有極特殊情況。法官任期通常至退休年齡,一般為65歲,可延長。法官只可因無力履行職責或行為不檢而被免職,免職須經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審議庭建...
行政長官可在特定情況下解散立法會,但同一任期內只能解散一次。根據《基本法》第五十條,若立法會拒絕通過政府提出的重要法案或財政預算案,經協商仍無法達成一致,行政長官可解散立法會。解散後須在三個月內舉行立法會選舉。若新一屆立法會仍拒絕通過原法案,行政長官須辭職。解散立法會是重大憲制決定,須經行政會議諮詢...
行政長官須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基本法》規定的有關事務發出的指令。中央指令通常涉及國防、外交、國家安全等中央事權。行政長官收到指令後,須在香港特區內落實執行,並向中央報告進展。例如中央人民政府可指令行政長官處理涉及國家安全的突發事件。行政長官亦須定期向中央述職,匯報香港特區情況。述職通常在每年12月進...
行政長官薪酬由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2024年行政長官月薪約為港幣46萬元,年薪約552萬元,另設有約滿酬金、醫療福利、官邸及座駕等。行政長官官邸為禮賓府,位於中環上亞厘畢道,建於1855年,屬法定古蹟。行政長官亦可使用政府車輛及獲提供保安、秘書等支援。薪酬每年按通脹調整,須經立法會審批。離任後可獲...
若行政長官在任期內出缺,須在六個月內選出新一任行政長官。在選出新行政長官前,由政務司司長署任行政長官職務。若政務司司長亦出缺,則由財政司司長署任,如此類推。署任期間,署任人不得解散立法會、任免法官或主要官員等重大權力。新當選的行政長官任期為原任剩餘任期,而非完整五年。出缺原因包括辭職、死亡、嚴重疾病...
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首長,同時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中央人民政府擁有對行政長官的實質任命權,行政長官須執行中央指令,並定期向中央述職。中央人民政府可根據行政長官的建議任免主要官員,亦可指令行政長官處理特定事務。行政長官在涉及中央事權的事務上須聽從中央,但在香港自治範圍內可自主決策。...
行政長官選舉的提名期通常為期兩周,由選舉事務處公佈具體日期。提名期內,參選人須向選舉事務處提交提名表格,並獲不少於188名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其中每個界別不少於15名。提名表格須附有參選人聲明,確認符合資格及擁護《基本法》。選舉事務處會核實提名,並由候選人資格審查委員會確認資格。提名期結束後,若只有...
行政長官選舉投票通常在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舉行,投票日為星期日。投票時間由上午9時至11時,選舉委員會委員須親身到場投票。投票以不記名方式進行,點票後即場公佈結果。會展中心交通便利,可乘港鐵至灣仔站,經A1出口步行約10分鐘。選舉日傳媒可到場採訪,市民可透過電視直播觀看點票過程。選舉事務處會提前公佈...
選舉委員會委員由界別分組選舉產生,任期五年。1500名委員分佈於五大界別,每個界別300人,再細分為多個界別分組。界別分組選舉通常與立法會選舉不同年舉行,由選舉事務處統籌。選民為該界別分組的合資格團體或個人,以投票方式選出委員。部分界別分組的委員由提名產生,無需投票。選舉委員會委員須宣誓擁護《基本法...
行政長官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處理中央授權的對外事務。根據《基本法》,中央人民政府授權香港特區自行處理有關對外事務,包括簽訂雙邊協議、參加國際組織和會議、簽發特區護照等。行政長官可率團外訪,推廣香港經濟、貿易、文化等。例如行政長官曾率團訪問東盟、中東等地,簽署合作協議。但涉及國家外交的事務,須由中央人民...
行政長官須執行中央人民政府就國家安全發出的指令,並在香港特區內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和措施。根據《香港國安法》,行政長官擔任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負責統籌和協調國家安全事務。委員會成員包括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保安局局長等。行政長官可指定法官處理國家安全案件,並可根據需...
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區最高領導人,負責整體施政方向及重大決策。政務司司長是行政長官的首要助手,協助行政長官處理政務,並在行政長官出缺時署任職務。政務司司長負責統籌跨局政策,協調政府各部門工作,並督導多個政策局。政務司司長亦主持多個委員會,如扶貧委員會、青年發展委員會等。政務司司長薪酬僅次於行政長官,官邸...
行政長官每年10月向立法會發表施政報告,闡述未來一年的施政方向及政策措施。施政報告通常在立法會大樓舉行,行政長官會宣讀報告內容,隨後出席記者會及電視論壇解答提問。施政報告全文會上載至政府網站,市民可免費查閱。報告涵蓋經濟、民生、教育、醫療、房屋等範疇,並公佈具體撥款及時間表。發表後,行政長官會到不同...
行政長官有權根據《基本法》第四十八條赦免或減輕刑事罪犯的刑罰。這項權力通常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行使,並須考慮有關因素,如罪犯的悔意、健康狀況、案件特殊情況等。赦免可為無條件或有條件,例如減刑、緩刑或釋放。行政長官行使赦免權須依法律程序,並向公眾解釋理由。此權力體現行政長官作為特區首長的憲制角色,但...
行政長官選舉的選民為選舉委員會委員,共1500人。委員由界別分組選舉產生,須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並符合相關界別分組的資格要求。委員須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並須符合愛國者治港原則。委員任期五年,可連任。選民登記由選舉事務處負責,合資格人士須在指定期限內登記。選舉委員會委...
行政會議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最高諮詢機構,由行政長官主持,負責就重要政策、立法和行政事宜向行政長官提供意見。根據《基本法》第五十四條,行政長官在作出重要決策、向立法會提交法案、制定附屬法規或解散立法會前,須徵詢行政會議意見。行政會議每周二上午在政府總部舉行例會,成員包括官守議員(問責局長)及非官守...
行政會議成員分為官守議員和非官守議員兩類,總人數約30人。官守議員包括政務司司長、財政司司長、律政司司長及主要問責局長,他們因公職自動成為成員。非官守議員由行政長官委任,現時約有16人,任期不超過行政長官任期。委任毋須立法會批准,但人選通常來自商界、專業界和政界。非官守議員可獲每月約8萬至10萬港元...
不可以。行政會議的會議內容嚴格保密,市民和傳媒均不能旁聽。根據《行政會議保密制》,所有與會者必須遵守保密原則,違者可被追究責任。會議每周二上午在添馬政府總部舉行,會後由行政長官或指定官員向傳媒交代決定。市民如欲了解會議結果,可留意政府新聞公報或下午的記者會。
行政會議是諮詢機構,負責向行政長官提供政策意見,沒有立法權;立法會則是立法機關,負責制定法律、審批公共開支和監察政府。行政會議成員由行政長官委任,立法會議員則經選舉產生。行政會議每周二開會,立法會則按會期在立法會綜合大樓舉行會議。兩者職能不同,但行政長官在提交法案前須先諮詢行政會議。